各相关单位:
根据《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决定开展集美区2021年第四季度新增基本单位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集美辖区2021年度(10月—12月)新注册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机关、社团等各类单位。
二、调查表式
(一) 法人单位填《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见附件1)
(二) 产业单位填《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 表)(见附件2)
调查报表的指标要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报送。
三、报送事项
(一)报送邮箱:jmjbdwdc@jimei.gov.cn
(二)报送时间:2022年2月10日前
(三)联系电话:18505922380
附件: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
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
3.《报表填报规定、指标解释及审核要求》
厦门市集美区统计局
2022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