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及省、市工作安排决定开展集美区2021年第一季度及2020年未接受过调查的部分新增基本单位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集美辖区2021年第一季度(1月-3月)新注册的单位及2020年注册还未接受调查的部分单位,包括企业、事业、机关、社团等各类单位。
二、调查表式
(一) 法人单位填:《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见附件1);
(二) 产业单位填:《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 表)(见附件2)。
调查报表的指标要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报送。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报送方式:
电子邮件报送:jmjbdwdc@jimei.gov.cn
(二)报送时间:2021年5月20日前
四、联系电话
18505922380、13400625126。
附件: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
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
3.《报表填报规定、指标解释及审核要求》
厦门市集美区统计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