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46-0400-2021-00104 生成日期 2021-01-18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文 号
标 题: 关于开展2020年第四季度新增基本单位调查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集美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0年第四季度新增基本单位调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第四季度新增基本单位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9 09:19 阅读人数:
字号: 分享:

  各相关单位:

  根据《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决定开展集美区 2020年第四季度新增基本单位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调查对象

  集美辖区2020年度(10月-12月)新注册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机关、社团等各类单位。

  二、调查表式

  (一) 法人单位填:《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见附件1);

  (二) 产业单位填:《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 表)(见附件2)。

  调查报表的指标要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报送。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报送方式:

  电子邮件报送:jmjbdwdc@jimei.gov.cn

  (二)报送时间:2021年02月26日前

  四、联系电话:18505922380、13400625126。

  附件: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

  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

  3.《报表填报规定、指标解释及审核要求》

  厦门市集美区统计局

  2021年1月1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