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委编办〔2018〕141号)、《中共集美区委办公室 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各级党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厦集委办〔2019〕2号)和《厦门市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集美区统计局重新调整权责清单,共计41项,其中:权力事项14项,其他职责事项27项,现予以重新公布。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统计局权责清单
厦门市集美区统计局
2019年1月17日
索 引 号 | XM03102-0200-2019-00060 | 生成日期 | 2019-01-17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文 号 | 集统〔2019〕4号 |
标 题: | 关于重新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权责清单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委编办〔2018〕141号)、《中共集美区委办公室 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各级党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厦集委办〔2019〕2号)和《厦门市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集美区统计局重新调整权责清单,共计41项,其中:权力事项14项,其他职责事项27项,现予以重新公布。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统计局权责清单
厦门市集美区统计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