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厦门市集美区科协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7-08-27 16:24 阅读人数:

2016年度厦门市集美区科协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集美区科协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集财决批〔201722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  部门主要职责

集美区科协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学术活动,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三)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促进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社会风气的形成。

(四)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知识更新。

(五)组织、指导并开展科学论证、科技咨询服务,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六)开展民间的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对外开放,推动科技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

(七)提出政策建议,参与科技政策、科技计划、规划的制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科协部门包括 1 个机关行政科室及 0 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集美区科协

财政拨款

2

2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集美区科协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科协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科技三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大局、重点突破、面向基层、服务民生为主线,结合实际,团结、依靠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努力推进科普示范区创建工作,打造“科普进校园”、“科普进社区”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全面提升科协的社会影响力。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落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

(二)高度重视科普创先工作,推动科普宣传落到实处。

(三)推进社区科普工作形成常态化。

(四)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普工作。

(五)持续抓好科普志愿者开展活动。

(六)重视文明城区创建活动。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集美区科协年初结转和结余4.57万元,本年收入193.2万元,本年支出196.8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93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97.7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7.94万元,下降3.86%,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97.7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0 万元。

2. 事业收入 0万元。

3. 经营收入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 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亿元。

6. 其他收入 0 亿元。

(二)2016本年支出196.8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67万元,下降1.83%,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7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3.54万元,公用支出7.76万元。

2. 项目支出125.5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96.8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3.67 万元,下降1.83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机构运行50.1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91万元,增长27.82%。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

(二)科普活动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99万元,增长99.8%。主要原因是科普活动增加。

(三)青少年科技活动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5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经费

(四)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27.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2.16万元,增长10.58%。主要原因是加强科普宣传栏维护。

(五)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4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加强科普活动。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10.06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3.16万元,下降76.7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中心发放。

(七)行政单位医疗0.9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持平。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0.4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18.18%。主要原因工资结构调整,缴费基数增加。

六、“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8万元,同比下降17.89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6年本单位无组织出国团,无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全年无因公出国(境)。2015年相比同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同等,运行费下降20.54%,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三)公务接待费0.13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普示范区验收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1批次、接待总人数15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61.54%,主要是:接待人数增加。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6万元,比2015年减少7.7万元,下降48.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总额 1.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1231,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