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预算说明
时间:2021-01-27 14:51 阅读人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刑事诉讼法,及时、有力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二)通过民商事案件的审理,维护和谐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三)通过行政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四)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包括14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财政拨款

106

10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主要任务是: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及上级法院的部署,实现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为我区加快建成高素质高颜值跨岛发展最美新市区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更高的站位抓好政治建设。

(二)以更强的决心保障发展超越。

(三)以更优的服务满足群众期许。

(四)以更实的举措推进司法改革。

(五)以更严的要求抓实队伍建设。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2021年收入预算为7745.904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1158.714万元,增长17.5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745.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7245.90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50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2021年支出预算为7745.904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1158.714万元,增长17.5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624.9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97.756万元,公用支出827.208万元

2.项目支出2120.94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45.90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58.714万元,增长10%,主要是由于人员支出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4875.9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2.36万元。主要用于后勤保障经费、用电经费、购买维稳安保服务经费、国家司法救助金、制服购置经费等支出。

(三)案件审判270万元。主要用于1.司法专邮;2.人民陪审员经费;3.厦大法官助理经费;4.人民调解员经费;5.宣传经费;6. 警务制服经费、警务装备;7.审判报刊杂志费;8.“一体三翼”工作经费;9、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反恐专项经费及其他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四)其他法院支出988.58万元,主要用于援疆援藏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购买法律服务、微信公众服务平台购买服务、档案电子化扫描服务、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购买智能化系统运维服务、购买司法辅助送达服务、购买执行事务服务、购买辅助立案服务支出。

(五)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01.80万元,主要用于编外用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支出。

(六)行政单位离退休116.648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及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八)行政单位职业年金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88.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44.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由于2021年度新增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后溪人民法庭)业务综合楼项目。支出项目

(一)城市建设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后溪人民法庭)业务综合楼项目前期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1.4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5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2.9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法院和兄弟单位会议、检查、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未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58.5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8.5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未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7.20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748万元,增长1.5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2.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7.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7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业务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