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2-01-28 16:46 阅读人数:
 

2022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推动“十大业务”协调发展。

(二)服务和保障集美经济社会发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政治安定稳定。

(三)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诉讼各环节进行法律监督。

(四)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包括1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0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财政核拨

60

5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部门主要任务是:积极服务“美丽集美,人文集美”建设;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探索推进检察改革和创新;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从严打造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坚定担当责任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增进民生福祉服务高品质生活。

(三)始终深耕主责主业,加强法律监督促进高效能治理。

(四)持之以恒强基固本,打造过硬队伍推进高水平履职。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为4060.6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97.75万元,下降8.9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06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60.6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

3.事业收入0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

5.上级补助收入0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

7.其他收入0元;

8.上年结转结余0元。

(二)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为4060.64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减少397.75万元,下降8.9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623.0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27.35万元,公用支出795.65万元

2.项目支出437.64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元。

(三)部门2022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60.64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97.75万元,下降8.92%,主要是由于2021年新增厦门市安全可替代工程、等级保护建设、检委会办公室设备更新、听证室建设设备购置,均已完成,2022年设备采购经费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3184.57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及编外合同工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17.6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法律服务经费、购买档案电子化扫描服务经费、法治宣传经费、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购买餐饮服务经费、后勤服务保障经费、国家司法救助金、办公楼修缮维护费。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援藏援疆。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33.12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退休人员原统发工资纳入社保发放)。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6.39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0万元。主要用于补记、记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3.46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5.46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未发生变化。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9.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年预算相比未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与2022年均无相关经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1万元。与上年相比未发生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2年预算安排38.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8.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用车更新计划。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对口帮扶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开展检察业务援助、干部人才援助、教育培训援助、信息科技援助等提供经费保障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落实对口支援资金项目的通知》(厦检【2020】48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一是发挥互补优势,推动检察援藏工作向前发展。进一步加强资金援助、干部培训、干部挂职交流等工作,促进两地检察工作共同进步;二是共同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和特色检察工作经验交流。丰富交流载体,把“单项援助”与“互助交流”结合起来,把“支援急需”与“能力培养”结合起来,促进检察事业新发展

  5.实施周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0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对口援藏援疆经费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国家司法救助金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刑事案件受害人、未得到赔偿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他困难群体提供司法救助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集美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集委政【2020】3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区检察院妇联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的活动目标,加大救助力度,丰富救助手段,提升救助效果

下列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检察机关应当作为重点对象,协同妇联组织加大救助帮扶力度:一是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二是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三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四是身患重病或者残疾妇女;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者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

因就业性别歧视、职场性骚扰等民事侵权案件导致生活困难,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以及因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生活确有困难,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妇女,协同开展救助帮扶工作,帮助尽快摆脱生活困境

  5.实施周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19.2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国家司法救助金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5.6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55.80万元,增长80.8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8.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8.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部门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