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1-01-27 09:26 阅读人数:
 

2021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服务和保障集美经济社会发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政治安定稳定。

(二)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诉讼各环节进行法律监督。

(三)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包括1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0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1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财政核拨

60

6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部门主要任务是:积极服务“美丽集美,人文集美”建设;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探索推进检察改革和创新;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从严打造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中心提供法治保障。

(二)强化监督保障公平正义。

(三)规范司法推动创新发展。

(四)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为4458.39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832.211万元,增长22.9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458.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58.39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为4458.394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832.211万元,增长22.9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570.0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30.244万元,公用支出439.85万元

2.项目支出888.3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58.39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832.211万元,增长22.95%,主要是由于新增厦门市安全可替代工程、等级保护建设、检委会办公室设备更新,听证室建设设备购置以及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检察)2930.734万元。主要用于干警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868.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购置经费、购买法律服务经费、购买档案电子化扫描服务经费、法治宣传经费、制服购置经费、工作经费、设备购置经费、购买餐饮服务经费、后勤保障经费、国家司法救助金。

(三)其他检察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援藏援疆资金。

(四)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54万元。主要用于编外合同工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5.36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退休人员原统发工资纳入社保发放)。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6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记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八)行政单位医疗54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九)公务员医疗补助25.2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十)购房补贴31.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与上年相比未发生变化。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部门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3.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2.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开展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3%,主要原因是: 根据财政要求,2020年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压缩3%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预算安排52.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4.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51.55%,主要原因是:D-B086警小型执法用车已达使用年限,车况不佳,维修成本高,于202010月报废。2021年预计购置价格18万、排气量1.8(含)以下的执法用车一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9.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增加)7.28万元,增长1.6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1231,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部门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2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业务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