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集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9-08-29 10:46 阅读人数:

 

 

 

2018年度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一、部门主要职责 ...................................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二、收入决算表 ............................ .......

三、支出决算表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表...............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九、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表 ...........................

十、 政府采购情表 ..................................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明......................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包括1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    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7

7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8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积极推进新时代平安厦门、法治厦门和检察队伍建设,为厦门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勇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排头兵提供法治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全力服务“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

(二)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创新。

(四)全力推进从严治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编制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分类)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4,921.5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中:政府性基金

 

二、外交支出

 

二、上级补助收入

 

三、国防支出

 

三、事业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4,075.75

四、经营收入

 

五、教育支出

 

五、附属单位缴款

 

六、科学技术支出

 

六、其他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3.63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1.97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0.8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4,921.58

本年支出合计

4,682.1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交纳所得税

 

      基本支出结转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

 

      转入事业基金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其他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239.44

      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结转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39.44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39.44

 

 

      经营结余

 

合计

4,921.58

合计

4,921.58

 

2. 收入决算表

编制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4,921.58

4,921.5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315.18

4,315.18

 

 

 

 

 

20404

检察

4,315.18

4,315.18

 

 

 

 

 

2040401

  行政运行

3,486.37

3,486.37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35.26

435.26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365.85

365.85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7.70

27.7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3.63

503.63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254.77

254.77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54.77

254.7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48.86

248.86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8.54

88.5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0.32

160.3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1.98

81.9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1.98

81.9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4.11

54.11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7.87

27.8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0.80

20.8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0.80

20.80

 

 

 

 

 

2210203

  购房补贴

20.80

20.80

 

 

 

 

 

 

 

3. 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4,682.15

4,092.77

589.3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075.75

3,486.37

589.38

 

 

 

20404

检察

4,075.75

3,486.37

589.38

 

 

 

2040401

  行政运行

3,486.37

3,486.37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06.69

 

406.69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154.99

 

154.99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7.70

 

27.7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3.63

503.63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254.77

254.77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54.77

254.7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48.86

248.86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8.54

88.5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0.32

160.3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1.98

81.9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1.98

81.9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4.11

54.11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7.87

27.8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0.80

20.8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0.80

20.80

 

 

 

 

2210203

  购房补贴

20.80

20.80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编制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决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分类)

决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921.5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4,075.75

4,075.75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3.63

503.63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1.97

81.97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0.80

20.8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4,921.58

本年支出合计

4,682.15

4,682.15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39.44

239.4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结转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39.44

239.44

 

 

 

 

 

 

 

总计

4,921.58

总计

4,921.58

4,921.58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4,682.15

4,092.77

589.38

2040401

行政运行

3,486.37

3,486.37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06.69

 

406.69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154.99

 

154.99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7.70

 

27.70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54.77

254.77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8.54

88.5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0.32

160.3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4.11

54.11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7.87

27.87

 

2210203

购房补贴

20.80

20.80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编制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合     计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4,682.15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725.4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650.84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3.39

308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310

资本性支出

202.43

311

对企业补贴(基本建设)

 

312

对企业补贴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99

其他支出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名称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名称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725.4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61.47

310

资本性支出

2.42

30101

  基本工资

303.10

30201

  办公费

62.68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2

  津贴补贴

842.43

30202

  印刷费

0.32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2.42

30103

  奖金

1,819.46

30203

  咨询费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6

  伙食补助费

13.94

30204

  手续费

0.17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07

  绩效工资

 

30205

  水费

1.20

31006

  大型修缮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60.32

30206

  电费

28.44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7

  邮电费

15.76

31008

  物资储备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8.11

30208

  取暖费

 

31009

  土地补偿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7.87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10

  安置补助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12

30211

  差旅费

2.44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113

  住房公积金

224.98

30212

  因公出国()费用

 

31012

  拆迁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

18.4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83.17

30214

  租赁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3.39

30215

  会议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1

  离休费

17.65

30216

  培训费

0.48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0.67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3

  退职()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2

对企业补助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201

  资本金注入

 

30305

  生活补助

10.13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7.55

31204

  费用补贴

 

30307

  医疗费补助

6.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60

31205

  利息补贴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0309

  奖励金

 

30229

  福利费

7.82

399

其他支出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63

39906

  赠与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9.61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60.59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8.73

39999

 其他支出

 

 

 

 

307

债务利息支出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人员经费合计

3,828.88

公用经费合计

263.89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4

7

8

11

12

合计

 

 

 

 

 

 

本单位本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9.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编制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统计数

项  目

统计数

一、“三公”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63.89

(一)支出合计

16.76

(一)行政单位

263.89

  1.因公出国(境)费

0.47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5.63

 

 

    (1)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63

(一)车辆数合计(辆)

11

  3.公务接待费

0.67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1)国内接待费

0.67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其中:外事接待费

 

  3.机要通信用车

 

    (2)国(境)外接待费

 

  4.应急保障用车

 

(二)相关统计数

  5.执法执勤用车

10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1

  7.离退休干部用车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8.其他用车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11

(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2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4

(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1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46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编制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153.64

153.64

153.64

 

 

 

153.64

153.64

153.64

 

 

 

货物

36.29

36.29

36.29

 

 

 

36.29

36.29

36.29

 

 

 

工程

 

 

 

 

 

 

 

 

 

 

 

 

服务

117.35

117.35

117.35

 

 

 

117.35

117.35

117.35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921.58万元,本年支出4,682.1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9.44万元。

(一)2018年收入4,921.58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1631.32万元,增长49.5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921.5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8年支出4,682.15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1216.58万元,增长35.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092.7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828.88万元,公用支出263.89万元。

2.项目支出589.3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682.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16.58万元,增长35.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项级科目)3486.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0.3万元,增长53.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支出增长较大。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级科目)40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65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后楼办公大楼维修专项经费,因检察业务量增加,工作经费支出增长较大。

(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级科目)154.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15万元,增长39.83%。主要原因是检察业务量增加和办案办公需要,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增加。

(四)其他检察支出(项级科目)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5万元,下降35.05%。主要原因是维修费支出减少。

(五)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级科目)25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9万元,下降0.62%。主要原因是编外合同工人员支出经费略有下降。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8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2万元,增长44.63%。主要原因是新增2名退休人员,离退休一次性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增加。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科目)16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4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上调。

(八)行政单位医疗(项级科目)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9万元,增长9.94%。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上调。

(九)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级科目)27.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上调。

(十)购房补贴(项级科目)2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68万元,下降71.3%。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发放人员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2.7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828.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63.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76万元,同比下降66.4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47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参加最高检组织的中法检察官培训返程旅费。2018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7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34.72%,主要是:干警参加最高检组织的中法检察官培训往返旅费略有差异。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5.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与2017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67.57%,主要是:因转隶3辆公务用车移交监察委,因车改5辆公务用车移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公务接待费0.67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工作的考察、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批次、接待总人数46。与2017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0.93%,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经费略有下降。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共对2018年6个项目实施绩效监控,主要包括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后楼办公大楼维修费、物业管理费。

共对2018年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主要包括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后楼办公大楼维修费、物业管理费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自评等次为优良。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项目有效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

后楼办公大楼维修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自评等次为优良。后楼办公大楼维修费项目有效完善检察机关办公办案环境,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优良场所。

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自评等次为优良。物业管理费项目保障办公技术大楼的保卫保洁绿化及综合治理等工作,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优良场所。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8.26%,主要是:15名转隶人员调至监察委,追减相应公用经费。因转隶3辆公务用车移交监察委,因车改5辆公务用车移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