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集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8-01-30 12:27 阅读人数:

 

    2018年集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附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服务和保障集美经济社会发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政治安定稳定。

(二)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诉讼各环节进行法律监督。

(三)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包括1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财政核拨

82

7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部门主要任务是:积极服务“美丽集美,人文集美”建设;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探索推进检察改革和创新;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从严打造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中心提供法治保障。

(二)惩防结合推进反腐倡廉

(三)强化监督保障公平正义。

(四)规范司法推动创新发展。

(五)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为3641.88万元,2017年预算数增加466.231万元,增长14.6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64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41.8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3641.88万元,2017年预算数增加466.231万元,增长14.6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161.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95.86万元,公用支出365.8万元

2.项目支出480.22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41.8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66.231万元,增长14.68%,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均有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检察)2473.22万元。主要用于干警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460.22万元。主要用于后勤保障工作经费、检察业务工作经费、物业管理经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后楼办公大楼维修经费、院史荣誉展览室经费。

(三)其他检察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援藏援疆经费。

(四)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68.84万元。主要用于编外合同工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4.4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退休人员原统发工资纳入社保发放)。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5.28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1万元。主要用于干警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64.59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九)公务员医疗补助34.17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由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开展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58.73%,主要原因是: 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事项的情况下,由于检察业务量增加而适当提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5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5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47.8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实际持有量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5.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6.076万元,增长14.4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2.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9.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3.8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1231日, 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9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部门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1.2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附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