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7-01-26 16:46 阅读人数:

 

2017年集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服务和保障集美经济社会发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政治安定稳定;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三)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诉讼各环节进行法律监督;

(四)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包括1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

80

7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单位主要任务是:积极服务“美丽集美,人文集美”建设;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探索推进检察改革和创新;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从严打造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中心提供法治保障。

(二)惩防结合推进反腐倡廉。

(三)强化监督保障公平正义。

(四)规范司法推动创新发展。

(五)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2017年收入预算为3175.6490万元,比2016年的预算数增加483.0784万元,增长17.9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175.64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75.649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2017年支出预算为3175.6490万元,比2016年的预算数增加483.0784万元,增长17.9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829.549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63.7370万元,公用支出319.72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6.0880万元

2.项目支出346.10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75.6490万元,比2016年的预算数增加483.0784万元,增长17.94%,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均有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检察)2181.3569万元。主要用于干警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292.1万元。主要用于后勤保障工作经费、检察业务工作经费、物业管理经费、安保人员经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等、厨房翻修与厨房设备经费、检察专网维保费、六楼会议室办公设备更新等支出。

(三)其他检察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结对子援助经费支出和维修费。

(四)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38.3万元。主要用于编外合同工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9.666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27.9818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79.9085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32.3350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本单位的经费支出都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全区统筹安排,2017年未安排此项目。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0.63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数相比下降19.23%,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7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预算相比下降8.13%,主要原因是:2016年报废两辆警车,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严格控制在预算定额标准之内。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9.724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86.249万元,增长36.9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0.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2017 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