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集美区供销联社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1-23 15:54 阅读人数:

2017年集美区供销联社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集美区供销联社部门的主要职责是:集美区供销联社是全区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承担对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监督以及教育培训职能,具体有: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合作经济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2、管理、监督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3、加强区农资公司和三个基层社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建设。

4、负责对全区供销合作社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商品流通网络建设,促进城乡经济交流和发展。

5、协调组织供应和储备化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

6、负责供销合作社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勤政廉政建设,抓好系统党建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基层企业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聘任。

7、在做好基层各项指导、协调、服务、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单位年度审计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财务管理。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集美区供销联社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集美区供销联社

财政拨款

13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集美区供销联社部门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6号),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贯彻意见,结合落实总社省社市社相关工作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要求,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系统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履行管理监督协调指导培训职能。

(二)继续抓好农资供应服务工作。

(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有资产及人员安全。

(四)加强业务建设,谋划一批发展项目,增强为民服务功能。

(五)进一步完善推进社有资产门市店面等公开招租等工作,落实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单位年度审计监督制度。

(六)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集美区供销联社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为324.0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7.03万元,增长9.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24.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4.0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集美区供销联社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为324.0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7.03万元,增长9.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17.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2.18万元,公用支出15.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63万元;

2.项目支出7.0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4.0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7.03万元,增长9.1%,主要是由于:本年度退休人员经费增加。支出项目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185.4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15.12退休人员和21名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工资、住房补贴、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6万元,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事业单位医疗费10.5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和5.12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缴费。

4、公务员医疗补助2.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5、商品流通事务支出114.49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商品流通事务支出107.49万元和部门专项支出7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集美区供销联社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预算安排公务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3.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严格控制在预算定额标准之内。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集美区供销联社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9万元,增长7.8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集美区供销联社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集美区供销联社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集美区供销联社部门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