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
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做好镇(街)、村(社区)妇女组织的班子建设,抓好基层妇女干部的业务培训,做好女干部的培养、教育、推荐工作,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
(二)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规、规章的制定,宣传及实施情况的监督,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协助区政府制订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纲要,为妇女儿童服务,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四)组织开展“巾帼建功”“五好家庭”“最美家庭”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推动全区两个文明建设。
(五)推进妇联工作进村(社区),积极构建村(社区)社区妇女工作组织网络和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妇女在村(社区)建设中的作用。
(六)开展“妇女之家”“妇女微家”创建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 |
财政全额拨款 |
3 |
3 |
厦门市集美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 |
2 |
2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部门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弘扬优良家风家训、强化权益保障服务,深化改革创新,谋划新方位,担当新使命。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妇女思想政治引领。
(二)推进“巾帼建功行动”,引领妇女建功立业。
(三)推进“巾帼家庭文明行动”,拓展家庭工作领域。
(四)推进“巾帼关爱行动”,提升妇女儿童保障水平。
(五)深化妇联组织改革。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为351.0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5.65万元,增长14.9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5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为351.03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5.65万元,增长14.9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70.0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5.65万元,公用支出14.38万元;
2.项目支出81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部门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03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5.65万元,增长14.95%,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单位缴交职业年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2012901行政运行(项)121.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工作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2012950事业运行(项)47.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工作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81万元。用于发展经费支出23.5万元,主要是慰问经费和家庭教育宣传经费;用于专项业务费支出57.50万元,主要是工作经费、“两纲”工作经费、婚姻家庭宣教经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9.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除社保发放以外的住房补贴、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0.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除社保发放以外的住房补贴、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10万元。主要机关事业在职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9.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补交在职转退休公务员记实职业年金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4.52万元。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含)生育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1.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含生育)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31万元。主要用于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由于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由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1万元。主要用于省、市上级部门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无保留车辆。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家庭教育宣传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贯彻落实《集美区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集美区社会治理工作方案》,更好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开展家庭教育宣传系列活动。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集美区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集美区社会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家庭教育宣传系列活动。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让科学的教育理念惠及更多学生和家庭,加大家庭教育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帮助问题家庭解决问题。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5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亲子家庭读书会项目8万元;
(2)问题家庭个案辅导项目1万元;
(3)家庭教育宣传片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慰问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基层,服务妇女儿童,做实做细关爱帮扶及缓解困难家庭、困境儿童等群体的生活困难,为困境家庭儿童献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改善弱势群体生活质量,开展“元旦春节”和“六一”儿童节慰问。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慰问工作的通知》(厦集妇〔2022〕10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六一”儿童节慰问经费的函》(厦集妇函〔2023〕9号)开展。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由六个镇街摸底上报慰问对象,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根据文件规定审核并集体研究通过,对于符合慰问的对象发放两节和“六一”慰问金。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8.5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春节、元旦”两节慰问6万元;
(2)“六一”慰问2.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三)婚姻家庭宣教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持续深入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合法权益而开展。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通知》开展。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提供婚姻家庭咨询服务,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维护妇女权益;面向妇女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宣传。
5.实施周期
2024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19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5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2023年婚姻家庭咨询服务经费合同尾款7.5万元;
(2)2024年婚姻家庭咨询服务经费合同首付款7.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9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31万元,下降3.0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车改后无保留公务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