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市集美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单位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儿童活动中心单位主要职责是:
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儿童活动中心单位经费性质为财政拨款,人员编制为2人,在职人数为2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市集美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单位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深化创新创业发展、家庭阵地建设、权益保障服务、改革“破难行动”等工作,团结带领全区妇女凝聚力量,努力开创集美区妇联工作新局面。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各类妇女群众的培训。
(二)开展关爱帮扶活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三)提升困境妇女儿童保障水平。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为62.9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46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9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为62.9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46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1.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7.00万元,公用支出4.57万元;
2.项目支出1.40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9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46万元,增长7.62%,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事业运行(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2.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工作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经费1.40万元。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6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除社保发放以外的住房补贴、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0.67万元。主要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由于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省、市上级部门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没有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厦门市集美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非行政或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市集美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原因是车改无保留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单位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没有安排发展经费预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业务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