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集美区委台办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限试点公开部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限试点公开部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委台办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检查督促《厦门市台胞投资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
2.负责台商台胞来信来访工作,维护台胞的合法权益,负责协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和突发性事件,做好涉台维稳工作;
3.组织、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各镇(街)、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开展对台工作;
4.关注台湾形势和厦台关系发展动向,负责涉台政策咨询工作;
5.协调、促进我区与台湾各个领域的交流交往,指导赴台交流项目、人员和来我区交流的项目、台方人员的报批和报备工作,负责联络台湾重要人士,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对台湾人士的联络接待工作;
6.负责对台宣传、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干部群众进行涉台教育;
7.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对台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工作,做好与辖区台商的联络沟通工作;
8.组织开展对台联谊活动,指导、配合区台商联谊会开展工作;
9.负责救济、扶持贫困台胞台属工作,协助处理台胞台商捐赠工作;
10.上级部门及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其他对台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集美区台办包括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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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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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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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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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委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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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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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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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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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集美区委台办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指标,确保全区对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各级惠台措施,为台湾同胞在集美学习、创业、就业、生活享受与厦门市民同等待遇多做贡献,让台胞、台商在集美区感受到最大的获得感。
(二)加强合作推动台企转型升级,继续深化与台湾中国生产力中心等专业顾问机构交流合作,积极发挥“卓越创新服务中心”的作用,落实精准扶持企业、“机器换工”等政策措施,鼓励台资企业增资扩产。
(三)推进台青创基地建设,充分落实新修订的《集美区关于落实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政策的实施细则》。
(四)力促两岸青少年交流,充分发挥厦门(集美)对台研学旅行基地作为全省对台交流基地的作用,落实《集美区关于鼓励对台青少年来集研学旅行奖励办法(试行)》以及省、市相关奖励政策,继续举办“两岸大学生创作工作营”等活动。
(五)持续深化两岸交流,继续举办海峡两岸龙舟赛、两岸特色庙会等活动,巩固活动交流成效,以及与台湾村里社区结对共建的成果。
(六)做好涉台维稳工作。及时调处涉台求助案件,保护台胞的合法权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区委台办2019年收入预算为20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3.2万元,增长3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9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区委台办2019年支出预算为20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3.2万元,增长3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0.77万元,公用支出8.22万元;
2.项目支出96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3.2万元,增长35%,主要是由于对台交流活动经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76.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及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经费支出。
(二)台湾事务96万元。主要用于:对台工作经费4万元;购买服务人员经费6万元;慰问经费1万元;对台活动经费65万元;宣传经费20万元。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1.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交医疗经费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0.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由于本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集美区委台办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0.5万元。主要用于省、市上级部门的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50%,主要原因是:台海形势变化,对台接待任务相对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区委台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44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区委台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委台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委台办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限试点公开部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限试点公开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