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集美区台办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附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委台办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检查督促《厦门市台胞投资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
2.负责台商台胞来信来访工作,维护台胞的合法权益,负责协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和突发性事件,做好涉台维稳工作;
3.组织、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各镇(街)、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开展对台工作;
4.关注台湾形势和厦台关系发展动向,负责涉台政策咨询工作;
5.协调、促进我区与台湾各个领域的交流交往,指导赴台交流项目、人员和来我区交流的项目、台方人员的报批和报备工作,负责联络台湾重要人士,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对台湾人士的联络接待工作;
6.负责对台宣传、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干部群众进行涉台教育;
7.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对台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工作,做好与辖区台商的联络沟通工作;
8.组织开展对台联谊活动,指导、配合区台商联谊会开展工作;
9.负责救济、扶持贫困台胞台属工作,协助处理台胞台商捐赠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集美区委台办包括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经费性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数
区委台办财政拨款3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区委台办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指标,确保全区对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促进对台经贸文化往来。积极做好相关涉台活动的联络和接待服务工作,承办和指导办理我区组团赴台报批手续,配合做好接待台湾工商团组来集考察,做好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增资扩产以及企业注册地迁入我区的协调服务工作。
二是推进两岸青年交流,开展两岸青年交流活动,推动海峡两岸青年产业基地建设,开展对台研学旅行工作。
三是推动两岸基层、民间双向交流交往。深化两岸乡镇(街道)基层交流,推进两岸社区交流往来和两岸“同名村”联谊,进一步促进基层对接交流向常态化发展。引导和支持开展两岸民间信仰和姓氏宗亲双向交流活动,促进社区族群与宗亲间的文化联系;推进两岸交流基地建设,引导灌口凤山祖庙、东安板桥智门院等项目创建“海峡两岸(厦门)交流基地”。
四是认真办理求助投诉件,维护台胞台商的合法权益,做好涉台维稳工作。
五是加强指导、管理,做好台湾同胞的接待工作,特别是做好重要客人和重要团组的接待,做好对台宣传教育工作。
六是要充分发挥在集台商作用,重点做好在我区的市台商协会负责人和重要企业负责人的工作,引导台商回馈社会,鼓励台商融入社区,参与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
七是协调做好台胞金胞优惠政策待遇的宣传落实,定期走访重点台胞台属和困难台胞。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集美区委台办2018年收入预算为151.7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0.9267万元,下降1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7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集美区委台办2018年支出预算为151.7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0.9267万元,下降1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6.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7.79万元,公用支出8.66万元;
2.项目支出65.34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7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0.9267万元,下降17%,主要是由于人员的减少(阐述增减变化原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63.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的支出。
(二)台湾事务支出65.34万元,主要用于对台业务工作经费1.5万元;设备购置费1.84万元;对台基层民间交流活动专项经费25万元;慰问经费2万元;海峡两岸青创基地建设活动经费10万元展; 对台研学活动经费5万元; 宣传经费20万元。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75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
(五)行政单位医疗1.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医疗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集美区委台办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由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收编,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集美区委台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636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集美区委台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集美区委台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集美区委台办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附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