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中共集美区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检查督促《厦门市台胞投资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台商台胞来信来访工作,维护台胞的合法权益,负责协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和突发性事件,做好涉台维稳工作。
(三)组织、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各镇(街)、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开展对台工作。
(四)关注台湾形势和厦台关系发展动向,负责涉台政策咨询工作。
(五)协调、促进我区与台湾各个领域的交流交往,指导赴台交流项目、人员和来我区交流的项目、台方人员的报批和报备工作;负责联络台湾重要人士;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对台湾人士的联络接待工作。
(六)负责对台宣传、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干部群众进行涉台教育。
(七)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对台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工作,做好与辖区台商的联络沟通工作。
(八)组织开展对台联谊活动;指导、配合区台商联谊会开展工作。
(九)负责救济、扶持贫困台胞台属工作;协助处理台胞台商捐赠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0个机关行政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中共集美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
财政全额拨款 |
3 |
4 |
三、 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中共集美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引进台湾优势产业,推进两岸产业深度对接,推进台企转型升级,构建两岸文化交流活动平台和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平台。开展两岸乡镇对口交流,拓展两岸社区交流,推进两岸民间交流交往。优化涉台法治环境,加强台胞权益保护。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组织2个经贸文化交流考察团赴台交流考察,引进台湾生产力中心设立卓越创新服务中心,为台企转型升级提供指导。
(二)推动举办2016海峡两岸(集美)龙舟文化节、海峡两岸端午文化论坛、集美-金门乒乓球协会交流赛、2016年集美区海峡两岸‘黑松油切麦茶杯’乒乓球邀请赛等文化体育交流活动。
(三)推动一品威客创客空间创建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并获国台办授予“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
(四)推动集美区乐安联谊会、侨英板桥宗亲、灌口栾井陈氏宗亲理事会、上塘林氏宗亲等交流团赴台开展交流。
(五)受理台胞求助案件,稳妥处置涉台纠纷和涉台突发事件。
四、 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年初结转和结余9.22万元,本年收入181.27万元,本年支出183.0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47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81.2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6.31万元,减少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1.2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183.0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0.64万元,下降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57.26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2.91万元,公用支出14.35万元。
2.项目支出25.76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0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0.64万元,下降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行政运行支出133.74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4.34万元,增长33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和奖金基数的调整。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76 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86万元,增长7 %。主要原因是工作项目的调整。
3、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88万元。主要原因是非在编人员经费调整。
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5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6.69万元,下降49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政策调整和退休人员的减少。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73万元,下降26 %。主要原因是缴交比例的变动。
6、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5 %。主要原因是缴交比例的变动。
六、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七、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62万元,同比上涨2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9 %,主要原因是车辆年限已长,损耗大。
(三)公务接待费1.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海峡论坛台湾乡镇交流团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批次、接待总人数30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71%,主要原因是:乡镇对口交流活动增加。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5万元,比2015年减少(增加)3.77万元,增长35.6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 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 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