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集美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6部门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检查督促《厦门市台胞投资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台商台胞来信来访工作,维护台胞的合法权益,负责协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和突发性事件,做好涉台维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各镇(街)、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开展对台工作。关注台湾形势和厦台关系发展动向,负责涉台政策咨询工作。协调、促进我区与台湾各个领域的交流交往;指导赴台交流项目、人员和来我区交流的项目、台方人员的报批和报备工作。负责联络台湾重要人士;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对台湾人士的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对台宣传、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干部群众进行涉台教育。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对台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工作,做好与辖区台商的联络沟通工作。组织开展对台联谊活动;指导、配合区台商联谊会开展工作。负责救济、扶持贫困台胞台属工作;协助处理台胞台商捐赠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集美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行政编制4人,现有行政在职人员4人,退休4人,合同聘用人员1人,遗属补助人员1人。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部门本年收入合计173.17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3.1797万元(含政府性基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含本级横向财政拨款0万元、非本级财政拨款0万元)。
2016年部门本年支出合计173.1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29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0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734 万元。
第三部分: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支出173.179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经费142.1397万元,项目支出经费31.04万元。
一、基本支出主要包括:
(一)行政运行114.25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等支出。
(二)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89万元。主要用于编外合同工工资福利等支出。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719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5.75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医疗支出。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2.5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04万元。其中:工作经费5万元,对于对台工作接待、学习考察、培训、赴台交流费用;对台基层民间交流活动专项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闽台对口乡镇(街)对接交流和民间交流活动专项经费;慰问经费5万元,用于走访慰问重点台资企业、台胞、金胞、台属以及困难台胞专用慰问金等支出;设备购置费1.04万元,用于购置2台电脑、1台碎纸机。
第四部分: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由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0.0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0.6583万元减少86.3%,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2.0256万元相比增长62.9%,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因省里尚未批复我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我区部门各单位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暂按一年予以安排预算。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实施后,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预算。
附表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 :部门支出预算表
附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附表4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