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委台办2015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对台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检查督促《厦门市台胞投资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台商台胞来信来访工作,维护台胞的合法权益,负责协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和突发性事件,做好涉台维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各镇(街)、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开展对台工作。关注台湾形势和厦台关系发展动向,负责涉台政策咨询工作。协调、促进我区与台湾各个领域的交流交往;指导赴台交流项目、人员和来我区交流的项目、台方人员的报批和报备工作。负责联络台湾重要人士;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对台湾人士的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对台宣传、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干部群众进行涉台教育。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对台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工作,做好与辖区台商的联络沟通工作。组织开展对台联谊活动;指导、配合区台商联谊会开展工作。负责救济、扶持贫困台胞台属工作;协助处理台胞台商捐赠工作。
2、侨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侨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提供侨务信息,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团开展涉侨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街(镇)做好侨务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港澳同胞的联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涉侨捐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归侨的扶贫、救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推荐工作,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
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集美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行政编制数4人,非在编雇用人员数1人。现有行政在职人员4人,行政退休5人,遗属补助人员1人,非在编雇用人员1人。
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本年收入合计18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
2015年部门本年支出合计1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万元。
第三部分: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8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经费136万元;项目支出经费45万元。
一、基本支出主要包括:
(一)行政运行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各种考核奖励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费、交通费和工会福利定额等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万元。
(一)专项业务经费24万元
1、工作经费(台湾事务)8万元。主要用于:
(1)台商联席会;
(2)对台宣传经费;
(3)日常对台活动接待费用;
(4)赴台交流差旅费;
(5)台交会、投洽会、海峡论坛、海峡两岸龙舟赛等活动的联络邀请、接待等费用;
(6)重大节日组织台商、台胞、台属开展联谊活动等支出;
(7)鼓励开展民间对台交流活动。对台招商活动经费;
(8)台商法律服务中心活动经费及摊销接待用车部份燃油费用等各项费用支出;
(9)其他相关业务工作经费。
2、慰问经费(台湾事务)3万元。主要用于:走访慰问重点台资企业、台胞、金胞、台属以及困难台胞专用慰问金等支出。
3、工作经费(侨务事务) 8万元。主要用于:
(1)接待前来参访的海外华侨华人社团、重点人士以及承办市侨办交办的接待工作;
(2)重要节日,走访慰问涉侨各界人士、侨资侨属企业或举行座谈会等活动;
(3) “9.8” 投洽会、“4•8”、“6•18”等大型经贸活动客商邀请、接待工作;
(4)侨务引智引资以及服务重点侨资企业活动;
(5)侨务对外宣传及涉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等;
(6)落实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信访的活动费用;
(7)组织侨界人士学习参观活动、联谊活动和开展社区侨务工作等;
(8)涉侨联络工作以及承办市侨办交办的外事联络联谊活动;
(9)其他相关业务工作经费
4、慰问经费(侨务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走访慰问贫困归侨人员专用慰问金等支出。
(二)发展经费21万元
1、对台基层民间交流活动专项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闽台对口乡镇(街)对接交流和民间交流活动专项经费,民间社团基层交流,每次最高2万。
2、设备购置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2台电脑。
第四部分: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4.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支出1.36万元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0.1万元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3万元相比上升1%,主要原因是: 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附表1 集美区委台办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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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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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5
|
项目
|
2015
|
一、公共财政预算
|
18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26
|
二、政府性基金
|
|
二、外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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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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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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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五、教育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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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9
|
九、历年结余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6
|
十、其他资金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十六、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
|
|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二十、预备费
|
|
|
|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
|
|
二十三、转移性支出
|
|
收入总计
|
181
|
支出总计
|
181
|
附表2 集美区委台办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汇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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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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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款
|
项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
**
|
**
|
1=2+3
|
2
|
3
|
**
|
|
|
|
合计
|
181
|
|
|
|
|
|
|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
181
|
136
|
45
|
|
|
|
|
行财科
|
181
|
136
|
45
|
|
|
|
|
厦门市集美区对台办
|
181
|
136
|
45
|
|
201
|
25
|
01
|
行政运行
|
81
|
81
|
|
|
201
|
25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45
|
|
45
|
|
208
|
05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49
|
49
|
|
|
210
|
05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
|
4
|
|
|
210
|
05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
|
2
|
|
|
附表3 集美区委台办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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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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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列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5年预算数公开
|
|
合计
|
3.4
|
1
|
因公出国(境)费
|
全区统筹安排
|
2
|
公务接待费
|
0.1
|
3
|
公务用车费
|
3.3
|
4
|
其中:运行费
|
3.3
|
5
|
购置经费
|
0
|
附表4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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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经济分类科 |
科目名称 |
合计 |
|
|
|
合计 |
136.40 |
301 |
|
工资福利支出 |
51.86 |
301 |
01 |
基本工资 |
7.34 |
301 |
02 |
津贴补贴 |
31.16 |
301 |
03 |
奖金 |
0.61 |
301 |
04 |
社会保障缴费 |
4.67 |
301 |
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8.08 |
302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07 |
302 |
01 |
办公费 |
3.00 |
302 |
07 |
邮电费 |
2.00 |
302 |
28 |
工会经费 |
1.68 |
302 |
29 |
福利费 |
0.72 |
302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30 |
302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37 |
303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0.47 |
303 |
02 |
退休费 |
39.90 |
303 |
05 |
生活补助 |
0.41 |
303 |
07 |
医疗费 |
1.01 |
303 |
09 |
奖励金 |
8.80 |
303 |
11 |
住房公积金 |
5.91 |
303 |
12 |
提租补贴 |
4.87 |
303 |
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