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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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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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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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统一管理区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审核区党政群机关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工作。 (三)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负责区党政群机关和镇机关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审核。 (四)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负责办理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管理等方面工作。 (五)做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加强对职责交叉等方面问题的协调跟踪,对相关职责及机构编制事项作进一步调整优化,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配置。 (六)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情况、综合及统计业务工作。 (七)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各项工作,参与管理机关 事业单位的统一代码标识工作。 (八)统一核定各类编外用工指标控制数,对编外用工使用范围、总量控制和指标进行管理,维护非在编人员信息。 (九)承办区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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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全额 |
厦门市集美区事业单位登记中心 |
全额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服务发展大局。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统筹谋划,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区级机构改革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强化重点工作保障,不断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二)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继续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盘活用好各类编制资源,加大编制统筹力度,支持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机构编制保障。配合做好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选调生安置、军转干部等政策性安置用编工作。 (三)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范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有序推进机构编制执法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福建省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示范点,根据上级部署,配合司法局规范镇(街)赋权事项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跟踪指导,持续推动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往深往实推进。 (五)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质效。巩固运用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检查成果,以机构编制日常检查为抓手,尽早尽快处置违反登记管理事项苗头,促进事业单位登记规范、有效运行、绩效明显、形象良好,不断提升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规范综合窗口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办理,优化网上预审、平台纠错、现场确认、网站公示等工作流程,践行审批事项“马上办”“一次办”承诺,不断提升服务质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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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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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收入预算为366.2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2.92万元,增长3.6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6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6.2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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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支出预算为366.2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2.92万元,增长3.6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1.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33.61万元,公用支出28.23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4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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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6.2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2.92万元,增长3.66%,主要是由于编办本级减少1名编内在职人员、新增1名退休人员;以及本级及下属登记中心新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预算。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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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86.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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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专项业务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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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8.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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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6.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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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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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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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8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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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2024年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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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3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性接待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逐步推进机构改革,省、市至我区相关调研活动较多,相应需安排公务接待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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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保留公务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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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专项业务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 根据我单位编内在编人员数量减少,本年度实际在编人数为4人,为确保我单位内部人事、劳动工资、财务报账及会计核算、财务报表、部门决算等工作正常运转及实现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全覆盖,故新增此项目。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编办本级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人事、劳动工资、财务报账、文件制发等劳务费3万元;会计核算、财务报表、部门决算等会计代理记账服务费1.36万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单位中文域名注册费用0.04万元。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4.4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其中: 工作经费4.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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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2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17万元,下降7.1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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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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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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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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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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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