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502-1100-2025-06818 生成日期 2025-12-15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集安办〔2025〕58号
标 题: 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有限空间作业“十禁止”、动火作业 “十不得”、高边坡“十严禁”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镇街,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辖区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现将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有限空间作业“十禁止”、动火作业“十不得”、高边坡“十严禁”的通知》(厦安办〔2025〕177号)转发给你们。附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有限空间作业“十禁止”、动火作业“十不得”、高边坡“十严禁”的通知厦门市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 12月 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
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有限空间作业“十禁止”、动火作业 “十不得”、高边坡“十严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2 14:41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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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辖区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有限空间作业“十禁止”、动火作业 “十不得”、高边坡“十严禁”的通知》(厦安办〔2025〕17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紧密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企业实际,切实抓好宣传培训与贯彻落实工作。同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

  附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有限

  空间作业“十禁止”、动火作业 “十不得”、高边坡

  “十严禁”的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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