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502-1100-2024-00433 生成日期 2024-03-29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标 题: 集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思路
内容概述: 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内涵,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目标,制定印发了《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先后完善了集美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内部实施细则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机制。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带头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中践行指示精神,带头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重大问题上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有效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在其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要求,带领所属科室加强法治学习、筑牢法治意识,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做到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集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4-03-29 09:44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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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局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提高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筑牢政治意识,全面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

  1.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点内容,坚持“关键少数”带头学、领导干部自觉学。多次组织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省、市法制部门或应急系统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提升了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能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效。

  2.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内涵,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目标,制定印发了《厦门市集美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先后完善了集美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内部实施细则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备案等工作。将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纳入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做到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落实。

  3.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坚持“边执法边普法”,把普法工作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采取当面宣导、“以案释法”、问题纠偏等方式,提升企业员工和广大市民学法用法遵法意识。积极参加全区“宪法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防灾减灾”宣传周等活动,并通过“集美区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法律内容,向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

  (二)落实党管法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1.坚持党委抓总。发挥局党委在履行应急管理职能中管方向、保大局、抓落实的核心领导作用,将局法治建设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将法治建设要求纳入局党委议事规则,坚持在研究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事项、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中,做到民主集中、科学安排、有效执行。

  2.落实制度机制。执行《集美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集美区各级党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厦门市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厦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厦门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等,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立了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制,规范了依法行政监督制,落实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使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

  3.压紧压实责任。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带头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中践行指示精神,带头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重大问题上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有效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在其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要求,带领所属科室加强法治学习、筑牢法治意识,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做到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持每季度对各业务科室及相关的下属事业单位监督执法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点评,及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规范提出整改要求,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执法水平,确保了年度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问题。

  (三)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加强事前公开。通过区政务网站和办公场所公开权责清单、机构设置、服务指南、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公开年度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等重点工作信息,方便群众监督与办事。二是规范事中公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列入执法人员名录库的局机关及执法大队的37名人员均持有福建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规范现场检查公示,执法人员检查前均向被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检查后均现场制作检查记录,并告知说明救济的权利、程序、渠道。三是推动事后公开。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集美区政府网站,定期分批次通报双随机检查信息、公开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觉接受群众查询、监督。截至目前,已公开双随机检查信息10批次100条,执法信息10批次391条,行政处罚信息61条,公共服务信息13条,行政许可信息27条,事故调查报告5份。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执法文书和执法声像记录设备对日常检查、调查取证、案卷制作、文书送达等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一是规范执法检查过程记录。检查前,针对被检查对象的行业和监管内容,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内容和检查人员组成;检查时,利用执法记录仪或音像设备,对现场执法过程进行声像记录;检查后,现场制作检查记录,对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截至目前,共开出现场检查记录426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39份,完成行政处罚81起。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过程记录。立案时,制作《立案审批表》,由办案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签署意见;调查时,按程序收集相关证据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在询问过程中同步进行影像记录,规范询问笔录的制作、归档和保存工作;处罚时,制作《案件处理呈批表》,由办案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签署意见,下达处罚决定前及时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下达处罚决定书时向当事人明确执行时间并告知其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所有法律文书的送达必须留有书面痕迹;处罚后,制作《结案审批表》,由办案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签署意见。全年共完成行政处罚63起,制作《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处理呈批表》《结案审批表》各63份。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法制审核主体责任,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由执法大队案审小组或局案审委员会对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确保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行政执法决定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正确,自由裁量运用适当。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我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律师事务所购买了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专项法律服务,由专业的法律人士为我局法律事务提供全程指导,截至目前开展法制审核63起,简易处罚备案审查17起。

  (四)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依法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执法奖惩制和安全检查工作规范,推动“阳光执法”,做到了持证执法、亮证执法、按程序执法,保证安全监管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规范了执法文书,下达的每一份执法文书、开展的每一次检查活动、处罚的每一起案件,均做到一案一卷,确保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主体和程序合法。严格实行案件集体讨论,对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均由局案审委集体讨论决定。年度内集体讨论的各类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及行政处罚,都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情况。

  2.依法整治各类隐患。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发挥区安委办协调议事机构作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全区累计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3.41万余家次,发现并督查整改隐患1.81万余条,为确保全区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3.依法实施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层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相关责任。2023年,根据区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共办理生产安全事故类行政处罚案件10起,依法追究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有效维护了安全法治尊严。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普法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和素质仍有待提高,个别企业负责人法治观念、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仍旧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在普法的方式方法上灵活性不够,在适应新媒体宣传上,还需进一步创新方法手段。同时,对应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比较多,对职能履行外的其他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执法普法队伍建设需要继续深化,应急管理队伍整体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以及市委、区委最新精神,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五年改革纲要,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

  (一)不断筑牢法治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树牢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和专题培训、志愿服务等方式,扎实开展普法学法活动,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的法治意识。

  (二)认真落实法治责任。发挥党管法治作用,把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委重要工作,作为党委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抓实“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各科室负责人落实落细法治工作,做到层层压力传导、级级肩负责任、上下守法用法,切实担负起对本部门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职责,保持依法执法、依法办事严、实、细的政治生态,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三)坚决做到依法执法。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原则,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决策提供专业支持;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完善安全生产案件集体审议、决策公示和听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制度,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建立健全反馈、公示机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并动态完善,及时、准确、具体向社会公开依法执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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