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推进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应急厅〔202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并根据厦应急〔2021〕37号文件和厦应急〔2020〕105号文件要求,以各镇(街)为主、村(社区)配合的原则,做好灾情报送的同时,承担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逐一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集美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 索 引 号 | XM03502-1600-2021-00440 | 生成日期 | 2021-02-26 |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集减办〔2021〕4号 |
| 标 题: | 厦门市集美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推进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各镇(街):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推进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应急厅〔202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并根据厦应急〔2021〕37号文件和厦应急〔2020〕105号文件要求,以各镇(街)为主、村(社区)配合的原则,做好灾情报送的同时。 | ||
各镇(街):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推进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应急厅〔202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并根据厦应急〔2021〕37号文件和厦应急〔2020〕105号文件要求,以各镇(街)为主、村(社区)配合的原则,做好灾情报送的同时,承担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逐一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集美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