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502-1100-2019-02674 生成日期 2019-10-09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集安办〔2019〕42号
标 题: 集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内容概述: 各镇(街),区委宣传部、发改局、工信局、建设局、应急局、市政园林局、城市管理局,集美公安分局、集美资源和规划分局、集美生态环境局、集美市场监管局、集美消防大队: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集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10-09 07:12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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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区委宣传部、发改局、工信局、建设局、应急局、市政园林局、城市管理局,集美公安分局、集美资源和规划分局、集美生态环境局、集美市场监管局、集美消防大队: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工作开展情况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上报。

 

 

  集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联系人:符雨    电话:6217867  邮箱:fuyu@jim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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