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44-0303-2025-00067 生成日期 2025-01-13
发布机构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文 号 厦集城综〔2025〕1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概述: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区政府《2022年集美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集府办〔2022〕81号)要求,由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制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5:34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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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区政府《2022年集美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集府办〔2022〕81号)要求,由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制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集美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http://www.jimei.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科办公室(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建南路6号之一,邮编:361022,电话:0592-6250024)。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根据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新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做好相关文件的更新和统计工作,并及时报送两馆。主动公开内容包括:部门动态、部门职能、年度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双随机、一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标准化目录以及各项需要公示的信息、年度报告等各类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部门动态信息52条,行政许可信息7条,行政处罚信息105条,行政强制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方面的信息4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分管领导,统筹部署。局综合科统筹安排,各业务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同时优化审批流程,及时公开相应文件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区政府网站与信息公开查阅点区档案局和图书馆,及时公开本部门工作动态及行政执法相关信息,保障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

  (五)监督保障

  建立效能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到“上网信息不涉密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主动公开内容广度不足。目前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与年度预决算报告等常规事项。涉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充分,与群众期待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信息发布质量有待提升。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往年公开信息中存在个别错别字、数据不准确、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且未能及时进行纠正。这些问题影响了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反映出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是跨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城市综合管理领域事项标准目录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由于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导致目录更新不及时,部分事项存在标准不统一、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效能。

  (二)改进措施

  一是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目前已新增公开信息120余条,同比增长35%。推行“政策解读+原文”同步公开机制,确保政策文件通俗易懂。

  二是强化质量管控,完善审核机制。建立“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各环节责任。开展历史信息排查专项行动,已完成对近三年公开信息的全面核查,更正错误信息56处。

  三是健全协作机制,推进标准化建设。完成城市综合管理领域事项标准目录更新,新增事项32项,修订完善事项标准45项。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确保标准目录及时更新、准确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4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01月0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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