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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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厦集城管罚〔2024〕1105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 |
苏伟霖 |
案由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可以拆除的) |
处罚依据 |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第五条第(二)项及《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责令行政执法相对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上述违法建设,并处整体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九的罚款,即167115.91(1856843.39×9%)元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