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44-0812-2025-05286 生成日期 2025-04-30
发布机构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文 号
标 题: 2025年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厦集城管罚〔2025〕008号)
内容概述: 2025年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厦集城管罚〔2025〕008号)
2025年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厦集城管罚〔2025〕008号)
发布时间:2025-05-07 10:25 阅读人数:
字号: 分享: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厦集城管罚〔2025〕008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

刘国安

案由

非法占地

处罚依据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第五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施行)第七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责令刘国安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非法占地建筑五处,五处总占地面积141.63平方米,总建设建筑面积122.87平方米。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