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厦集城管罚〔2025〕004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 |
厦门市新鹭发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1552234362 |
案由 |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
处罚依据 |
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责令厦门市新鹭发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45000元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2025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