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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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厦集城管罚〔2022〕75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 |
刘健强 |
案由 |
未落实责任要求 |
处罚依据 |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及《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5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2022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