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备案登记表
编号: 厦集城广备字(2019)0001号
设 置 地 点 |
集美区:滨水路、杏林湾路、杏林北路、集美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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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告 形 式 |
罗马旗 |
规 格 |
1.6m*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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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布 期 限 |
自 2019 年 8 月 19 日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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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内容摘要 |
约会老电影、恒大帝景、夏商集团、厦门市民卡、i厦门 |
广告性质 |
公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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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备案说明: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经第28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执委会同意,将厦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呈报的“约会老电影”系列活动方案纳入第28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第一批系列活动。本次活动将在各区设立“约会老电影”老电影展播专场、“经典永流传”优秀电影歌曲歌手赛、合唱展演和“定格老时光”电影老物件展览的专场。为提高市民对于“约会老电影”系列活动的群众参与热度,全面调动全市老年人的参与热情,特别是加大各区群众对于第28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的宣传力度。 申请备案单位(人): 陈明亮 (盖章) 申请备案日期: 2019 年 8 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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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明亮 |
经 办 人 |
胡雅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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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电 子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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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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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机构 意见 |
同意备案,申请人要遵守规划、导则和技术规范设置临时户外广告设施,依法应征得交通运输、市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的,应当办理手续。 经办人:陈及能 日期:2019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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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设置人应妥善保管登记表,以备检查,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 2、严格按批准的地点、形式、规格、时限进行设置,不得擅自改变。 3、遇台风等恶劣天气,应及时加固或拆除广告设施,排除安全隐患。 4、对违法规定的,将按《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罚。 |
本表格一式两份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