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44-3003-2014-00447 生成日期 2014-04-21
发布机构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文 号 厦集执〔2014〕60号
标 题: 印发关于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美区2014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全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印发关于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9 15:12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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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集执〔2014〕60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发

关于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执法中队,机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美区2014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全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黄志盛  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吴伯荣  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黄国华  局党委副书记、局纪委书记、副局长

组  员:邱胜辉  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于秋琳  局党委委员、局纪委副书记、副大队长

翁吉朝  局党委委员、副大队长

林长清  局党委委员、副大队长

陈齐力  局纪委委员、督查科科长

赖建平  局纪委委员、综合科副科长

张明富  局纪委委员、机动中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督查科,办公室主任由于秋琳同志兼任,组员有陈雪明、张海云、张放宏。

二、主要职责及要求

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各执法中队、机关科室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区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沟通和上传下达等日常事务;负责计划、总结等文件资料的拟制、印发、归档;负责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汇编上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执法中队、机关科室要相应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小组。全局建立廉政风险管理责任制,按照“谁在岗、谁防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中队、科室负责人分别是局、中队和科室、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层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局纪委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421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4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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