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集执〔2014〕58号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
2014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执法中队,机关科室:
现将局《2014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4月15日
2014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防控廉政风险、更加科学有效防治腐败的精神,严格落实《厦门市廉政内附防控管理标准化实施指南》,根据《集美区2014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并结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
以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为重点,逐步建立我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各中队、科室为主体,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顺畅,制度配套完善、执行有力,预防腐败成效明显提高。
二、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组织领导
全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区效能办和区廉政风险防控专家组的指导下开展,局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纪委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局2014年度党建工作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和绩效管理评估体系。局纪委依据区效能办和区廉政风险防控专家组制定的考核标准,指导和督促各中队、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三、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工作内容及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4年4月)
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廉政风险监测、管理、处置等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分工。
(二)重点推进阶段(2014年5月—9月)
1、核定权力清单,排查廉政风险
在以往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完善权力事项、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对外公示;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梳理风险防控点,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大小、腐败现象发生概率及危害程度等评定“高、中、低”三级廉政风险(详见附件)。
2、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
认真分析风险产生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制定相应防控措施,有针对性的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严格按照区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推进我局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
3、构筑五道防线,防范廉政风险
先行过滤。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前期预防。通过综合运用听证质询、办事公开、权力制衡、公开承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措施,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主动性。
中期监控。通过召开专题会、组织自查、群众评议、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舆论监督、信访举报、政风行风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后期处置。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予以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
综合治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努力创建有利于党员干部争促效廉的制度环境。
4、组织评估修正,检验防范结果
通过定期自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估,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程序和制度。
5、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机制。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推行马上就办,加强治庸问责”工作,以岗位廉政教育为着力点,继续完善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机制。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监测机制。通过明查暗访、舆论监督、信访举报、政风行风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加以防范。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纠错机制。通过定期分析、研判和评估发现廉政风险,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综合运用督导、提醒、纠错、诫勉谈话等有效形式,及时纠正和处置权力运行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局纪委针对发现的廉政风险防控共性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具体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责任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领导班子、中队(科室)负责人和执法队员(协查员)分别为局、中队(科室)、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层面内的风险管理负总责。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考评检查机制。认真研究制定检查评估标准,结合“推行马上就办,加强治庸问责”工作的要求,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的社会评价办法,采取定期自查、年度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提高检查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考评阶段(2014年10月)
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接受区效能办组织的年度检查考核,并针对考核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抓好问题整改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中队、科室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一部署、同一落实、同一检查、同一考核。各中队、科室负责人对本中队、科室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要根据职责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监督
局纪委要督促各中队、科室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助解决难点问题,定期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有序推进,及时总结
各中队、科室要及时总结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经验,将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巩固提升防控实效。
附件:《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廉政风险管理目录》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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