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31-2500-2020-03897 生成日期 2020-07-13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 文 号
标 题: 集美区商务局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做好 “支持餐饮企业向线上拓展”补助经费专项审计的信息公示
内容概述: 一、项目名称“支持餐饮企业向线上拓展”补助经费专项审计。二、依据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餐饮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19号)第六条,鼓励线上拓展。支持餐饮企业向线上拓展,加强与互联网订餐平台合作,促进餐饮、快递等企业之间共享资源,推动“中央厨房+线下配送”“不见面”“无接触”配送等新经营模式。对申报“支持餐饮企业向线上拓展”补助经费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费用由商务局工作经费中支出。三、目标和购买服务事项委托第三方真实准确地对申报“支持餐饮企业向线上拓展”经费补助企业的网络营业额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有效的审计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集美区商务局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做好 “支持餐饮企业向线上拓展”补助经费专项审计的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13 17:44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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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

“支持餐饮企业向线上拓展”补助经费专项审计。

二、依据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餐饮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19号)第六条,鼓励线上拓展。支持餐饮企业向线上拓展,加强与互联网订餐平台合作,促进餐饮、快递等企业之间共享资源,推动“中央厨房+线下配送”“不见面”“无接触”配送等新经营模式。2020年上半年实现网络营业额超过50万元的餐饮企业,按网络营业额2%给予不超过25万元的奖励。对申报“支持餐饮企业向线上拓展”补助经费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费用由商务局工作经费中支出。

三、目标和购买服务事项

委托第三方真实准确地对申报“支持餐饮企业向线上拓展”经费补助企业的网络营业额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有效的审计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预算资金

4000元/项。

五、承接主体资质要求

1.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优先。

六、公示期限

2020年7月14日-7月21日

集美区商务局

2020年7月13日

 

(联系人:罗良栋  联系电话:610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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