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扶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集府办〔2018〕17号),现就开展2019年集美区扶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集美区商事登记并缴纳税收,且符合以下条件:上年度销售额2亿元以上的商贸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物流企业,企业名单及可申报人数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网上申报地址:https://fczdqy.jimei.gov.cn/talent-xmzd/index.html#/
2.终审通过后,请于10日内将纸质版材料交至集美区商务局(集美区岺东路168号商务局一楼)。
三、申报材料
1. 集美区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申报表、收据(终审通过后从系统导出);
2.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原件;
3. 人才上一年度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交单;
4. 企业与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 企业对人才表现情况的鉴定原件(核心技术人才,要在材料的最后一个部分中有一段公司认定申报人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才这类的表述,例:综合上述表现,我公司认定XX人员为我公司核心技术人才);
6. 核心技术人才需提供学历证明复印件(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定证明);
7. 申报租房或购房补贴需提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原件;
8.申报购房补贴需提供政策实施后在厦购买的权属人为其本人的房屋合同。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收据只需提供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侧面骑缝加盖企业公章。
四、网络申报时间
2019年8月11日至2019年9月10日
五、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6108985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5707072
六、其他
1.2018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097元。
2.2018年已申报并获得重点产业企业人才补助的人员今年第二次申报补助时,按附件4要求提交材料。
附件:1.企业名单及可申报人数
2.《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扶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集府办〔2018〕17号)
3.集美区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申报表
4.2018年已获批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第二年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厦门市集美区商务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