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福建省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闽中小企业办〔2021〕8号)和《厦门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厦工信企业〔2022〕81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及时组织梳理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经梳理,截至公示日,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特此说明。
索 引 号 | XM03145-0303-2025-00264 | 生成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机构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 号 | 无 |
标 题: | 集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4年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福建省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闽中小企业办〔2021〕8号)和《厦门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经梳理,截至公示日,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特此说明。 |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福建省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闽中小企业办〔2021〕8号)和《厦门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厦工信企业〔2022〕81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及时组织梳理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经梳理,截至公示日,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