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45-0500-2020-02785 生成日期 2020-02-03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 号
标 题: 2020年厦门市集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一、部门主要职责集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管我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相关政策措施。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单位名称经费性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数集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核拨33集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财政核拨65。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无预算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08万元。
2020年厦门市集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03 08:48 阅读人数:
字号: 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集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管我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相关政策措施;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我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等对象的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拥军优属等工作,承担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承担双拥办、支前办的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局机关实施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区退役军人转业安置、扶持再就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服务性、保障性、延伸性工作,指导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等工作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集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财政核拨

  3

  3

  集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6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做好做实退役军人的服务和保障工作,让“军人成为社会最尊崇的职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监督指导下,切实履职、扎实工作,推动优待抚恤、安置扶持、拥军拥属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优待抚恤,全面安置扶持。根据上级政策,及时摸清优待抚恤对象情况,按时落实相关政策;做好退役军人的安置工作,积极对接,扶持退役军人再就业,帮助更多退役巨军人走上工作岗位。

  (二)全力创建拥军拥属模范城。根据创建要求,积极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及活动宣传,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推进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

  (三)做实走访慰问,做好信访接待。通过走访调研,了解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情况,了解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退役军人实际诉求、思想动态,及时指导工作、引导思想。对待来访人员做好问题记录,及时反馈,做好稳控。

  (四)继续开展社保接续工作。根据政策要求,继续做好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的社保补缴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为1077.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7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7.4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为1077.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55.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3.90万元,公用支出22.08万元;

  2.项目支出821.45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7.43万元。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0.13万元。主要用于非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2万元。主要用于缴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三) 义务兵优待228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四)其他优抚支出172万元。主要用于普通高校入住奖励金、慰问困难退伍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维稳经费等经费、兑山烈士陵园修缮、维护、悼念活动及代管等经费。

  (五)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39.6万元。主要用于无军籍职工工资、无军籍职工遗属补助。

  (六)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退伍军人自主就业补助金、安置期间补助经费。

  (七)行政运行125.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拥军优属186万元。主要用于慰问本区籍现役义务兵经费、退伍军人座谈会经费、为部队办实事经费及慰问部队经费。

  (九) 事业运行78.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42.85万元。主要用于法律顾问费、党建经费、布置精神文明建设氛围经费;服务和保障退役军人工作经费等;维稳经费;双拥办工作经费及创双拥模范城经费;支前办工作经费等。中心采购设备,中心党建、创文明经费,服务和保障退役军人工作经费、维稳经费、设备维护费等。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2.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医疗2.7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十三)公务员医疗补助3.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无预算,与2019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492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8.6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