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49-0500-2023-06075 生成日期 2023-01-20
发布机构 区信访局 文 号
标 题: 2023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收支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3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20 11:29 阅读人数:
字号: 分享: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邮。接待群众来访,会同党政相关部门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领导定点接待群众来访活动。

(二)负责向区委和区政府反映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邮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和区政府制定政策提出建议。

(三)向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的落实。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件、区领导接访件和其他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四)推进信访法律法规规章和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的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五)综合协调全区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典型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突发性信访事件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检查、指导全区信访工作。

(六)组织、协调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七)承担由区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受理、办理信访人向区政府提出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

(八)负责受理、办理上级有关部门转交的信访事项。

(九)加强全区信访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十)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十一)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二)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财政全额核拨

     4

      4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财政全额核拨

     4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信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实主动创稳,抓实平安创建,夯实基层基础,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回应群众关心关切,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有效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长期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三个务必”的丰富内涵,按照党中央的统一安排部署,统筹谋划、精心组织,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二)强化信访工作组织领导。深入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三)持续推进源头预防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弘扬“四下基层”好传统好作风,完善源头预防、矛盾排查、纠纷调处、多元化解的信访矛盾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四)深化信访法治化建设。以法治为引领,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为394.0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95.95万元,下降19.5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9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0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为394.07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95.95万元,下降19.5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31.7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8.85万元,公用支出22.87万元;

2.项目支出62.35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4.07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95.95万元,下降19.58%,主要是由于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336.86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局、接待中心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经费支出以及信访工作专项事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9.56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局退休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61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信访局、接待中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03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信访局在职人员医疗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17万元。主要用于缴交接待中心在职人员医疗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02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信访局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82万元。主要用于缴交接待中心在职人员医疗补助。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信访相关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活动相应控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本部门名下无公务用车。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专项业务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保证信访相关工作的日常运转。

2.立项依据

《信访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通过购买法律顾问服务事项,提高信访业务办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2.通过信访工作经费,保障信访工作日常运转,顺利开展信访相关工作。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41.65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购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15万元;

(2)协调重要信访工作事项经费10万元;

(3)办公设备购置费0.65万元;

(4)信访工作经费1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信访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1)本项目引入具有心理学专业知识的专业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配合信访局做好心理疏导工作,推动我区信访工作顺利开展。(2)本项目通过有效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落实信访救助工作,促进社会稳定。

2.立项依据

《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关于印发<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信〔2010〕7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进一步引入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参与信访工作各领域,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努力避免个人极端事件发生。

(2)及时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有效化解信访积案。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购买社工服务经费10万元;

(2)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1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9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1.79万元,下降45.7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