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49-0500-2019-02201 生成日期 2019-08-30
发布机构 区信访局 文 号
标 题: 2018年度厦门市集美人民政府信访局决算
内容概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8年度厦门市集美人民政府信访局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30 14:55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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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邮。接待群众来访,会同党政相关部门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领导定点接待群众来访活动。

  (二)负责向区委和区政府反映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邮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和区政府制定政策提出建议。

  (三)向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的落实。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件、区领导接访件和其他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四)推进信访法律法规规章和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的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五)综合协调全区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典型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突发性信访事件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检查、指导全区信访工作。

  (六)组织、协调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七)承担由区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受理、办理信访人向区政府提出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

  (八)负责受理、办理上级有关部门转交的信访事项。

  (九)加强全区信访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十)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十一)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二)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访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财政核拨 

  4 

  4 

  集美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财政核拨 

  4 

  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8年,信访局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通过实施依法办理信访事项“路线图”、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办理、深化领导接访下访、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以信访信息系统为抓手,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加强初信初访办理,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 

  (二)加强信访保障,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 

  (三)深入推进积案化解,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 

  (四)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建设,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五)坚持效果导向,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tmp15665262591360 

  三、支出决算表

  ~tmp156652625913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tmp1566526259138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tmp1566526259140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tmp1566526259142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tmp1566526259144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tmp15665262591468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的安排。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tmp15665262591484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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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信访局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52.31万元,本年支出337.0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25万元。 

  (一)2018年收入352.31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41.96万元,增长13.5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52.3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8年支出337.06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22.36万元,增长7.1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96.9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6.94万元,公用支出20.00万元。 

  2.项目支出40.1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7.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36万元,增长7.11%,具体情况如下: 

  (一)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1万元,增长6.7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的增加。 

  (二)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8年度新增1名非编人员,上年度无此项目。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万元,增长40.50%。主要原因是离退休经费变动。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5万元,上升3.90%。主要原因是行政在职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五)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3万元,增长11.74%。主要原因是行政在职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事业在职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8.21%。主要原因是行政在职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八)购房补贴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6万,下降84.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申请住房货币化补贴人员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76.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0.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9万元,同比下降80.4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18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0 辆。与2017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主要是:实行公车改革后,我单位已无公务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 0.09万元。主要用于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调研、指导、检查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批次、接待总人数共6人。与2017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80.43%,主要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与上年相比较少,将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共对2018年2个项目实施绩效监控,主要包括课题调研经费和政府法律顾问经费,涉及金额4万。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本单位因绩效项目资金较小,故无需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48%,主要是:用于保障行政单位运行而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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