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福建省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闽中小企业办〔2021〕8号)和《厦门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厦工信企业〔2022〕81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及时组织梳理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经梳理,截止公示日,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特此说明。
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
2024年1月8日
索 引 号 | XM03125-3004-2024-00033 | 生成日期 | 2024-01-08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文 号 | 无 |
标 题: | 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关于2023年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关于2023年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公示 |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福建省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闽中小企业办〔2021〕8号)和《厦门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厦工信企业〔2022〕81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及时组织梳理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经梳理,截止公示日,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特此说明。
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