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25-0500-2023-00332 生成日期 2023-01-20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文 号
标 题: 2023年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3年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2023年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20 16:28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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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 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 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审计工作规划。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五)按规定对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机关行政应诉工作和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出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 2023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

  全额

  7

  4

  厦门市集美区审计事务中心

  全额

  4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 年,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主要任务是:

  (一)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

  (二)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民生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

  (四)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五)对自然资源资产进行审计;

  (六)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审计任务。

  第二部分 2023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 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 2023 年收入预算为 490.16 万元,比 2022 年预算数减少 37.87 万元,下降 7.17%,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490.1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0.16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0.0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00 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00 万元;

  3. 事业收入 0.00 万元;

  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万元;

  5. 上级补助收入 0.00 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万元;

  7. 其他收入 0.00 万元;

  8. 上年结转结余 0.00 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 2023 年支出预算为 490.16 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 2022 年预算数减少 37.87万元,下降 7.17%,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404.91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383.45 万元,公用支出 21.47 万元;

  2. 项目支出 85.25 万元;

  3. 非财政拨款支出 0.00 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2023 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 0.0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90.16 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 2022 年预算数减少 37.87 万元,下降 7.17%,主要是由于人员减少,相应的支出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195.57 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 85.25 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14.52 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事务中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42.35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9.98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在职人员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12.81 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人员缴交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3.16 万元。主要用于事务中心人员缴交医疗保险费用。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5.13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费用。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1.39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补助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00 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与 2022 年预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 2023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0.0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0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 年预算安排 0.00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 年预算安排 0.00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 年预算安排 0.0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专项业务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 与审计业务相关的其他支出;用于购买审计辅助性事务、购买法律服务、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预算予以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三条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和集美区实际情况,2023年集美区审计局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开展同级审、预算执行审计、财政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审计、投资审计等审计项目。持续加大对财政资金管理的审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由区审计局根据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为保障审计机关履行职责,购买审计辅助性事务,服务内容主要是协助报账、工资、人事等审计辅助性事务。随着依法审计要求的提高,审计执法事项的开展亟需专业的法律人员指导,购买法律服务协助处置涉法涉诉及综合事项等。办公设备购置保证审计工作任务的正常开展。

  5.实施周期

  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85.25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工作经费62万元,其中集美区审计局60万元,集美区审计事务中心2万元;

  (2)购买审计辅助性事务经费7万元;

  (3)购买法律服务经费16.2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 年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57 万元,比 2022 年预算减少 20.92 万元,下降 62.4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 年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6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75.65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 2023 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0.0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 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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