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23-0303-2025-00042 生成日期 2025-01-10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09:22 阅读人数:
字号: 分享: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及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年报。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我区官方网站(www.jimei.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电话:0592-6062022;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四楼东侧。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我局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为48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不予公开信息45条。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条,属于其他类信息。

  着力推进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在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方面均能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开。二是及时公开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及时通报本地区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包括检查计划、检查方案、检查结果等;公开本地区医疗服务机构监督检查信息。三是完成国家“双随机”任务清单中监督抽检工作,检测结果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及时开展通报、公示。四是按照市级单位通知,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服务单位、建设单位和价格等公示公告。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信息公开的渠道有1.集美区区政府网站(www.jimei.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区档案局和图书馆,提供群众查询的设备和场所。3.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0592-625062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深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集中梳理卫健部门规范性文件,通过集美区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发布。二是认真开展每季度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做到及时上报、数据准确。三是积极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等配套制度,保障安全性。 四是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做好依申请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区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充分发挥“健康集美”“集美疾控”微信公众号、各医疗机构视频号、LED屏、视频电视和户外宣传栏等线上线下媒体渠道作用,发布卫生健康各类信息内容。

  一是积极运营微信公众号,发挥新媒体作用。2024年“健康集美”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工作动态和信息295条,其中原创稿件71篇,向学习强国平台推荐并成功刊登稿件10篇,数量系全市卫健系统最多;4篇稿件被中国新闻网转发;在福建卫健新闻网刊登稿件46篇,在厦门日报刊登文章2次。多篇稿件被海峡导报、天下集美、集美报等各级媒体转载,传播力影响力持续升级。特别是《中国改革报》以《厦门集美托育服务改革让“婴有所托幼有优育”》为题对我区托育服务改革做经验推广,我区托育服务得到国家肯定。

  二是提升科普创作能力,做好全媒体健康科普。全市率先开启健康科普提升年,成功举办区级首届健康科普大赛和系列培训班,各部门、镇街、社区、学校和医疗机构积极响应,创作作品58件,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实现多部门多领域“跨界合作”。在国家赛事:2024年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福建省赛区)中,我区优秀作品和入围作品数量在全市占比高,其中杏滨街道前场社区作品,是全省唯一入围的社区创作健康短视频作品。

  (五)监督和保障情况

  持续按照《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集美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管好采、编、发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流程和发布机制、对照指标更新和维护网站内容、保障政务新媒体运维,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费

79.44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2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开人员的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内容单一,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应公开尽公开”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将网站信息公开和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建设结合起来,发挥平台各自优势,不断提高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以文字为主、图文和音频为辅解读政策,同时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是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且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