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福建省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闽中小企业办〔2021〕8号)和《厦门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厦工信企业〔2022〕81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及时组织梳理2024年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经梳理,截至公示日,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特此说明。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26日

| 索 引 号 | XM03123-2500-2025-00302 | 生成日期 | 2025-02-26 |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文 号 | 无 |
| 标 题: |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的公示 | ||
| 内容概述: |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福建省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闽中小企业办〔2021〕8号)和《厦门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经梳理,截至公示日,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特此说明。 | ||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福建省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闽中小企业办〔2021〕8号)和《厦门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厦工信企业〔2022〕81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及时组织梳理2024年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经梳理,截至公示日,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特此说明。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