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创建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创建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经自评申报、评审专家评审、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现将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等8家医疗单位为集美区医疗行业小微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集美区医疗行业小微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名单
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集美区医疗行业小微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名单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卫生院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厦门市集美区妇幼保健院
厦门市集美区凯德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