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23-1200-2020-03060 生成日期 2020-01-09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文 号 集卫〔2020〕6号
标 题: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集美区卫生健康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集美区卫生健康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属、区管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为全面做好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要利用多种渠道播放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家庭防火、冬季取暖、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人员密集场所要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集美区卫生健康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0 15:16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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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集美区卫生健康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属、区管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做好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集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集安字〔2019〕16号)要求,结合系统实际,制定了《集美区卫生健康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此件主动公开)

 

  集美区卫生健康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入冬以来,全国、全省相继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从全市近5年来的火灾情况看,有12起亡人火灾发生在冬春季节,造成16人死亡。冬防时长仅占全年三分之一,但亡人火灾起数、亡人数分别占比48%、51.6%,火灾风险尤为突出。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集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集安字〔2019〕16号)要求,现就冬防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后)。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大检查。各单位要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要求,持续深化对医院病房楼、门诊楼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和危险源的消防隐患的排查和整治。

  2.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单位按照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治理工作的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对电动自行车的停发和充电加强巡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 违规行为。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社会宣传。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向员工宣传“小火亡人”警示案例、冬春消防安全常识、电动车火灾防范常识等。  

  2.加强安全提示。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要利用多种渠道播放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家庭防火、冬季取暖、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人员密集场所要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

  3.加强消防培训。各单位要求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重点加强对消控室值班人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重点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重点单位要完善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提升防火灭火能力。

  (三)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安保工作

  1.强化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全国“两会”及我省、市、区各类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各单位要提升火灾防控等级,深入开展排査整治,全力确保消防形势稳定。

  2.加强重要节日检査巡防。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

  各单位要加强力量,加强巡查看护,确保消防安全。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风险研判。各单位要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分析本单位火灾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落实约谈提示。区卫健局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约谈提示,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严格监管执法。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 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强化事故警示作用。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行之有效方案,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做到广发动、深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要继续组织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活动,并在本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单位对冬防期间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固化工作成效,形成长效机制,区卫健局将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健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综合科,承担日常工作。各卫生健康单位也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严格督导问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 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

  位,将进行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严格事故查处,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的人员的责任

  (三)信息报送要求。各单位于2020年1月3日前将工作部署情况上报局综合科(联系人:游宗令,联系电话:6250197),并于每月17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及《集美区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2020年3月7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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