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李忠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直属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李忠才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19〕133号),经研究决定,聘任:
李忠才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聘期从下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在聘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15日
索 引 号 | XM03123-0104-2019-01366 | 生成日期 | 2019-06-15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文 号 | 集卫〔2019〕69号 |
标 题: |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李忠才同志任职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李忠才同志任职的通知各直属卫生健康单位: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李忠才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19〕133号),经研究决定。聘任:李忠才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李忠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直属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关于李忠才同志任职的通知》(集委组干〔2019〕133号),经研究决定,聘任:
李忠才同志为厦门市集美区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聘期从下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在聘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聘期满后未续聘的不再保留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新聘岗位执行新的工资福利标准。
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