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22-0500-2025-00284 生成日期 2025-01-27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标 题: 2025年度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预算
内容概述: 2025年度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预算
2025年度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5-01-27 08:23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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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和省文化、旅游、文博、体育、出版、广播影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及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文化、旅游、文博、体育、出版、广播影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及著作权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业和出版业发展,拟订文化、旅游、文博、体育、出版、广播影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区域协作和国际市场推广,拟订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化、旅游、文博、体育、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方面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承办对外、对台港澳文化、旅游和体育交流项目相关事务。

  (四)指导、管理相关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闽南优秀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电影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区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设施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

  (六)指导、推进文化、旅游、文博、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贯彻执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协调、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七)指导、协调全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发掘等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资产调查,指导、管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

  (八)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旅游新业态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协调假日文化旅游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协调查处全区性文化、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及文物保护相关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文博、体育、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认定、验收、审核等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审查各类出版物、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组织实施报刊、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推动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管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全区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运动发展,制定全区性体育竞赛计划,管理区级体育竞赛活动,承办在本区举行的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对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进行行业监管。

  (十四)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负责出版环节动漫作品及电影动漫节目的监管,按照网络出版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实施监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包括2个科室,人员编制数是7人,在职人数是7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主要任务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福建厦门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担负起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这一新时代文化使命,推动集美文旅高质量融合发展,为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文旅新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导向,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提升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推进城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二)坚持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持续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强化文物资源空间管控,发挥好文物保护单位作用,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因地制宜采用文化创意融合、旅游休闲开发、教育科普拓展等模式,让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健全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动态管理制度,完善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持续探索非遗与现代生活的连接点,着力推动“非遗+”融合发展。

  (三)坚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需求,催生新型业态发展动能。发展以智能交互、沉浸体验等为特征的新型业态。支持文化阵地以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深入挖掘集美资源,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创新性的旅游产品,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表达。全力响应集美岛项目规划,实施区域内旅游提升计划。深化宣传营销推广,创新宣传推广模式,进一步提高产品传播力和游客转化率。

  (四)坚持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夯实文旅支柱产业培育基础。积极探索文化与经济社会多向融合、交互渗透的有效路径,带动高质量发展。继续发挥集美研学品牌优势,吸引更多学生群体来集美开展研学活动。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入乡村振兴,策划推进集美山地旅游项目,培育文体旅、文商旅、农文旅等融合业态。大力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以品牌赛事活动打造“体育+”体旅产业。深化两岸文旅融合,加强与台湾地区的文旅交流与合作。深化区域山海协作,共同开发山海联动旅游产品,开展旅游营销合作,携手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收入预算为6435.9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762.010万元,下降30.0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43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35.9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支出预算为6435.9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762.010万元,下降30.0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60.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37.72万元,公用支出22.53万元;

  2.项目支出6075.68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2077.7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35.9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962.010万元,下降13.00%,主要是由于其他文化和旅游项目支出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67.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等支出。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5915.6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法律服务经费、购买行业投诉处理服务及监督检查辅助服务经费、工作经费、集美塔项目运营管理经费、集美新城体验馆运营管理经费补助、老体协活动经费、水舞秀经费、文旅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服务经费、“集美CAZ青春市集经费”、大型文体旅游活动补助经费、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经费、光纤网络传输租赁费、集美研学产业发展扶持经费、两岸青少年发展中心服务经费、两岸文旅融合中心服务经费、两岸研学中心服务经费、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经费、厦门嘉庚剧院经营管理补助经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经费、文化旅游宣传推广经费、杏林湾运营中心公寓租金补助等支出。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120.00万元,主要用于文物及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等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40.0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发展工作经费等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8.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4.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在职干部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800.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是由于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本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安排。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及2025年均没有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1.10万元。主要用于是相关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以后,我单位已无公务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5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3万元,增长11.3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53.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公开01表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435.9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上级补助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6,342.72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93

九、其他收入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18.26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二十八、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6,435.92

本年支出合计

6,435.92

上年结转结余

 

年终结转结余

 

总 计

6,435.92

总 计

6,435.92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公开02表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编码

部门(单位)名称

合计

本年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合计:

 

6,435.92

6,435.92

6,435.92

 

 

 

 

 

 

 

 

 

 

 

 

 

 

110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

6,435.92

6,435.92

6,435.92

 

 

 

 

 

 

 

 

 

 

 

 

 

 

1100010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

6,435.92

6,435.92

6,435.92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公开03表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财政拨款

非财政拨款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6,435.92

6,435.92

360.24

6,075.68

 

 

 

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6,342.73

6,342.73

267.05

6,075.68

 

 

 

20701

文化和旅游

6,182.73

6,182.73

267.05

5,915.68

 

 

 

2070101

行政运行

267.05

267.05

267.05

 

 

 

 

2070199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5,915.68

5,915.68

 

5,915.68

 

 

 

20702

文物

120.00

120.00

 

120.00

 

 

 

2070204

文物保护

120.00

120.00

 

120.00

 

 

 

20703

体育

40.00

40.00

 

40.00

 

 

 

2070308

群众体育

40.00

40.00

 

4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94

74.94

74.9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4.94

74.94

74.94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8.12

38.12

38.1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4.87

24.87

24.87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95

11.95

11.95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8.26

18.26

18.2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8.26

18.26

18.2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2.32

12.32

12.32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5.94

5.94

5.9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公开04表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本年收入

 

一、本年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435.9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国防支出

 

二、上年结转

 

(四)公共安全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五)教育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6,342.72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93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18.26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二十八)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二、年终结转结余

 

收入总计

6,435.92

支出总计

6,435.9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5表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合计:

 

6,435.92

360.24

337.72

22.53

6,075.68

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6,342.73

267.05

244.52

22.53

6,075.68

20701

文化和旅游

6,182.73

267.05

244.52

22.53

5,915.68

2070101

行政运行

267.05

267.05

244.52

22.53

 

2070199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5,915.68

 

 

 

5,915.68

20702

文物

120.00

 

 

 

120.00

2070204

文物保护

120.00

 

 

 

120.00

20703

体育

40.00

 

 

 

40.00

2070308

群众体育

40.00

 

 

 

4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94

74.94

74.9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4.94

74.94

74.94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8.12

38.12

38.1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4.87

24.87

24.87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95

11.95

11.95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8.26

18.26

18.2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8.26

18.26

18.2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2.32

12.32

12.32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5.94

5.94

5.9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公开06表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合计:

 

360.24

337.72

22.53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99.59

299.59

 

30101

基本工资

43.00

43.00

 

30102

津贴补贴

90.81

90.81

 

30103

奖金

82.79

82.79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4.87

24.87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1.95

11.95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2.32

12.32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94

5.94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8

1.08

 

30113

住房公积金

26.13

26.13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70

0.7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3.13

0.60

22.53

30201

办公费

2.50

 

2.50

30207

邮电费

3.60

 

3.60

30211

差旅费

0.50

 

0.50

30213

维修(护)费

2.00

 

2.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10

 

1.10

30229

福利费

1.01

 

1.01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7.35

 

7.35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07

0.60

4.47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7.52

37.52

 

30305

生活补助

4.68

4.68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2.84

32.84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公开07表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10

 

 

 

 

1.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8表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本年度暂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公开09表

单位: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编码

部门(单位)名称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资金性质

转移支付类型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预算数

合计:

 

 

 

 

 

 

2,077.72

1100010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70204

文物保护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专项转移支付

历史文化遗产集中保护修缮经费(转移支付镇街)

2,07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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