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工作,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体验感,根据《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信用承诺审批的通知》(厦审改办〔202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清单》予以公布,本清单施行动态管理,如清单事项发生变动,我局将按程序报请审核确定后再作调整公布。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清单》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日
索 引 号 | XM03122-0809-2023-00001 | 生成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 号 | 集文旅〔2023〕43号 |
标 题: |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清单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清单的通知 |
为进一步规范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工作,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体验感,根据《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信用承诺审批的通知》(厦审改办〔202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清单》予以公布,本清单施行动态管理,如清单事项发生变动,我局将按程序报请审核确定后再作调整公布。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清单》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