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22-0809-2019-02074 生成日期 2019-09-16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集文旅审〔2019〕47号
标 题: 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同意举办话剧《又一个黎明》来厦演出的批复
内容概述: 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同意举办话剧《又一个黎明》来厦演出的批复
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同意举办话剧《又一个黎明》来厦演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9-16 11:26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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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提交的关于举办话剧《又一个黎明》的申请,经审查,同意你公司于2019年11月2日在嘉庚剧院举办话剧《又一个黎明》的演出活动。  

  请你公司严格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好演出活动,确保安全并依法纳税。接文后请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到辖区公安、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我局作为演出所在地的文化主管部门将做好演出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请贵公司对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检查做好配合工作。

  此复。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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