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集美区委 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2026年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6年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分配资金如下:省级40万元、市级12万元级和区级8万元分配于后溪镇,专项用于仑上村老旧仓库改造项目、前进村华侨旧厝焕新项目。
特此公示。
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8月31日

| 索 引 号 | XM03120-2500-2026-07334 | 生成日期 | 2026-08-31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文 号 | 无 |
| 标 题: | 关于分配2026年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市区补助资金的公示 |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国集美区委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2026年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2026年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分配资金如下:省级40万元、市级12万元级和区级8万元分配于后溪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