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安排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国集美区委 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2026年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6年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市级和区级补助资金共60万元下达后溪镇,专项用于仑上村老旧仓库改造项目、前进村华侨旧厝焕新项目。
特此公示。
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7月7日

| 索 引 号 | XM03120-2500-2026-07152 | 生成日期 | 2026-07-07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文 号 | 无 |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6年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的公示 | ||
| 内容概述: |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安排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国集美区委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2026年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 ||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安排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国集美区委 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2026年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6年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市级和区级补助资金共60万元下达后溪镇,专项用于仑上村老旧仓库改造项目、前进村华侨旧厝焕新项目。
特此公示。
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7月7日